一、招标条件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2021】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大辽河入海口段堤路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2.工程规模:市政工程:大辽河入海口段堤路改造工程:主要包含道路改造工程、照明及通信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排洪闸改造等。主要规模为道路红线宽度拓宽至19米,拓宽后机动车道15米,两侧人行道宽各2米。
3.合同估算价:50.30万元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大辽河入海口段堤路改造工程监理 |
营口市大辽河城市段(成福里至大辽河入海口段)整治工程-大辽河入海口段堤路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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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期要求:2021年8月31日开工至 2023年2月28日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同时具备([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监理·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甲级])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技术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最多允许2家单位。
5.其它要求:5.1投标人还需具备辽宁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企业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中国(辽宁)网可查。(以“信用中国(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http://www.xyln.net/。)(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如是联合体投标,需牵头单位派出)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民生路28号(原汇达广场))中心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0万元
3.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05日 09: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领取时间:2021年7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1年7月19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需点击“新网站入口”)》(http://www.lnzb.cn/lnzbtb/)《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营口辽河沿岸经济带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成福东路1号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周洋 联系人: 张悦、张丽丽
电话: 0417- 3521214 电话: 0417-3355091、09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kgxzb@126.com |